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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2360406 股
2020-08-20 13:48:28   来源:中财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众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就新疆众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

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6 号)核准,公

司进行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公告。公司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2,360,40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6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 751,491,370.16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人民币 6,312,360.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45,179,009.75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156 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45,448,901.25 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1,244,332.45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

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

62,500.00

22,717.90

22,720.37

2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

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

47,110.00

37,000.00

37,024.52

3

偿还银行贷款

14,890.00

14,800.00

14,800.00

合计

124,500.00

74,517.90

74,544.8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为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62,500 万元,计划建设 80 条中高压化成

箔生产线,建设期为两年,分期建设,原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6 月,根据募

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2,717.9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末,

该项目累计投资 30,102.08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720.37 万元;该项目已

建成 38 条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其中 20 条生产线已于 2019 年 11 月投产,18

条生产线正在调试运行中;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对此,公司计划将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的完成时间从 2020 年 6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主要原因是:近一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

增速放缓,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如果按照原项目进

度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收益风险。

因此,为了减少投资风险,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调

整募投项目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投资进度,将其建设期限

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

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涉及公司

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

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市场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的变更,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关键词: 众和股份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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