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法院反馈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最新调解意见》,对于涉事医院同意最多不超过60万元赔偿的调解意见,姚策和家人都难以接受。随后,姚策还给医院写下了一封“绝笔信”。
看着这封“字字血、声声泪”的“绝笔信”,真是让人不觉泪已潸然。人们仿佛看见了当姚策得知历经几个月的艰难交涉后,医院声称只愿以最高60万的价码抵偿他被错换28年的人生的绝望与悲愤之情。
诚然,重病之中的姚策需要这笔钱来救急救命,而他不幸身患癌症也不能说就是这家“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一手造成、直接所致。但是于情于理于义,这家挂着大学名号的公立三甲医院,不该如此决绝自私和冷酷无情。毕竟人家两个年轻人的“28X2=56”年人生被生生“错换”,还有两家人情感和命运的错位都是他们造成的。时光不能倒流,人生不能重来,错过就已错过,永难弥补。这种损失是无价的,这种创伤也是永恒的。
所以医院该不该赔?当然该!同时还要认真、深入的倒查,查明真相、严肃问责,还两个年轻人一个明白,给被命运无端愚弄的两家人一个交待。这才是应有的态度、正确的做法。
特别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姚策身患重症,正急需这笔钱来挽救、延续生命。正如姚策在“绝笔信”中所言,“现在我真的不甘心,我想活下去,我想我的孩子能好好的成长……”此情此景,真是让人心碎。
此时此刻,淮河医院的及时赔偿和积极救助,将不止是对几十年前“错换”医疗责任的担当,更是对一条年轻生命的挽救和对两个不幸家庭的慰藉。这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应有的道义和良心。人们常说,医者仁心,难道作为医疗机构,就不该有仁义之心、同情之心了吗?
更何况,救助一个癌症病人,无论从经济上还是能力上,对一家“日进斗金”的公立三甲医院来说都绝非难事。换句话说,这家淮河医院只要愿意稍稍伸伸手,不说对两家人的赔偿,就是身处绝境的姚策,也一定能得到最好的治疗。根据报道,这也是两家人此时共同的期望,他们现在并不计较医院的其它赔偿与追责,而只希望姚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治,而这正是医疗机构擅长之事。
而这家医院的表现,却让人感到彻骨的冰冷。他们先是在推卸责任上大做文章,而后又在赔偿金额上锱铢必较,却任由一条鲜活的生命被癌细胞渐渐吞噬。如此冷血,可以说无论最后他们如何赔付,这家医院及其管理者都将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架上。不过,这家医院没有良心,其所属的河南大学还有当地卫健部门不能当旁观者,应当督促该院积极担责、主动赔付,尽可能的帮助目前正在生死关头苦苦挣扎的那个可怜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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