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份以来,一纸“禁野令”横空出世,“三有”野生动物全面禁止禁食。紧接着,国内是几个省份纷纷出台地方版“禁野令”,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已然大势所趋。
民之所想,心之所向。紧接着,《野生动物保护法》启动修订;8个月后,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开征求意见,第一次明确了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
自从年初以来,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讨论就此起彼伏,沸沸扬扬。有专家说:“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重大的原则问题,绝对不能再犹豫不决了,必须要痛下决心。”
甚至还有一些行业专业人士进行广泛的问卷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将近10万份的调查中,超过96%的人支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禁食野味”的呼声之强烈可窥一斑。
要知道,吃野味儿在我国已经延续了千百年,早已经成为部分地区老百姓的生活习惯,甚至成为一种饮食传统,想要非常困难,所以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即将出台,已经板上钉钉,足以表明国家层面的态度、决心和勇气。
新法第一次明确了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并针对以食用为目的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码。
比如非法购买或食用“三有”野生动物和制品的,处价值2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如果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直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猎获物的并处列获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在老崔看来,高度重视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并把“禁野令”细化成为操作性更强的具体规定,是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最大亮点。
当然此次征求意见稿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是不是应该全面禁止养殖和食用,仍旧存在争议;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尺度,也有待厘清;监管部门机构的职能也亟待厘清。
不管怎么说,通过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把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小的变化,至少以后“吃野味儿”这件事,是违法行为,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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