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即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政部门日前发文,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程序。该程序只适用于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一方“突击”花钱或损毁共有财物怎么办?知名婚姻法律专家游植龙向媒体解释,这相当于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挥霍行为。比如,去买一些非日常生活用的高档消费品,可以将其定性为挥霍。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挥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进行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即便是在冷静期,也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分割。因为有婚内财产分割制度,用来防范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针对此事,网友纷纷发表评论:
这个政策是赖着不愿意离婚的男人想出来的吧
有病?不设冷静期不就行了
这么多问题为什么要设置冷静期?谁家离婚不是思考良久下的决定?冷你静呢//
一万个漏洞破这个挥霍比如投资,比如借贷
到底是多吃饱了撑得才能琢磨出这个冷静期
都提前挥霍光了, 还会在意你少分或不分?
离婚率高,不在根本上考虑问题,整这有的没的的玩意儿有什么用
凡是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条都是不科学的。真不知道为啥要这样背人民群众之大违
这一系列操作下来我特么一男的都恐婚……恋爱难,结婚难,离婚更难。虽然大家结婚都是冲着白头偕老去的,但是未来谁又说得清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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