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热点 >
浙大女生飞来峰遇害 景区判赔17万
2021-01-07 10:02:28   来源:海哥说说百家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昨天(1月4日)下午,浙大海归女生被害案,家属状告景区民事赔偿一案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景区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判决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万余元。其中,“景区未尽安保义务”,主要是指事发时曾有游客向保安报信,保安没有引起重视。事发当时有一对游客夫妇告知保安,似乎看到有人把另一人扔下了悬崖。但是,因为山上绿植茂密,看得不是太真切。根据警方的询问笔录,那位保安当天恰是第一天上班,那一刻有点懵,听游客夫妇说看得也不是很真切,就没有重视。

这完全是保安不作为的行为,即使是游客夫妇说的不真切,你也应该报告景区,同时找人一起到现场查看,以确定事情的真实性,就是一个游客,在找不到人报告的时候,也应该和景区通报一声,何况身负安保责任的保安呢,从而说明了这个保安毫无责任感。

个人觉得景区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毕竟保安是景区的员工,景区就有责任对员工进行业务和职业上面的培训,在保安的叙述中,很明显他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遇到事情没有正确的部署。

在这个事件的背后其实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罪犯是因为网络赌博欠下了赌债厌世而杀人,网络赌博这些年越来越猖狂,很多人被弄得家破人亡,所以我们应该集中力量对网络赌博进行清扫,甚至包括一些非法网贷,这些都对社会有着很大的危害。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