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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一救护车与公交相撞 致一人死亡三人重伤
2021-01-08 09:43:57   来源:阿毛集结站百家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随着车辆的增加,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也在不断增加。有时候开车的人稍微一不注意可能就会酿成大祸,造成交通事故,严重的可能还会危害到人的生命的安全。

在1月5日的时候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不过这起交通事故的主体是一辆公交车和一辆救护车。通过相关的视频记录可以看到,在视频中,有一辆救护车和公交车撞在了一起,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问题就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网友也在网络上进行热烈的讨论。

在事发的当晚,当地公安局及发布了相关的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还有三个人的伤很严重,这三个人中间还有一位在救护车上的病危人士,有十一个人受了比较轻的伤,已经送到了医院里去观察了,还有另外两个人在医院里检查完之后身体是没有异常情况的就自己离开医院了。

在当时的视频记录中可以看到,在发生这起事故的时候,正好有一辆公交车在绿灯的时候从路上通行,但是从右边突然出现了一辆救护车飞快地开过来,之后就把公交车撞上了,公交车就直接掉到了桥的下面。

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之后,有的人就建议公交车当时应该在遇到救护车的时候进行及时的避让,因为在救护车上的一般都是处于紧急情况中的病人,救护车是在抢着时间对患者进行救助,在遇到这种有特殊任务的车辆时,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避让的。

有的人就有不同的看法了,他们表示,救护车按照相关的法律是应该享受特权的,在红灯的时候可以通行也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应该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去通行行驶。

他们还表示,救护车不能因为救治一名患者就造成更大的伤亡事件,这样也是对别人生命的不公平。

有律师对于这件事情也进行了了解,他们声称救护车是享有特权的,在执行非常紧急的救助任务时可以使用特权,但是在使用特权的时候也是需要保障安全的。

在交通的信号灯显示红灯的时候,这时候救护车是可以通过的,但是在通过的时候必须要使用警报器或者是带有标志的灯具,与此同时也应该适当降低一下行车的速度,注意安全还是应该放在首位的。

有相关的交通安全的法律表示,救护车在有突发紧急事情的时候,应该使用报警器等相关的东西,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可以不用受到普通车辆行驶时的限制,在路上的行驶速度还有方向等等都可以不受限制。

有相关人员表示,对于救护车这种特殊的车辆在行驶的时候虽然是有特权的,但是还是应该在保证不会造成更大伤害的前提下使用的。

有记者注意到,在观察视频的时候发现,救护车在行驶的时候打开了车顶上的闪灯,但是并不知道是否进行鸣笛。

上海一家律所的律师表示,从现在能够查看到的情况来说的话,这辆救护车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

关键词: 天水 甘肃天水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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