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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炒业委会“鱿鱼” 14名业主详细个人信息却被曝光
2021-06-08 16:00:45   来源:浙江法制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本报讯 杨女士是杭州市西湖区中大文锦苑业委会的兼职秘书,最近她和业委会被推上风口浪尖——他们将14名联名要炒业委会“鱿鱼”的业主详细个人信息,在小区物业微信群和公告栏上曝光,被社区和派出所民警约谈并提出告诫后,仍拒不纠正。而业主则强烈要求追究业委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直到6月7日,各方仍僵持不下。

中大文锦苑位于杭州城西文教区,是有名的学区房,小区大门口左侧“和谐小区”四个字特别显眼。参与联名的李先生等业主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现在已是第五届。在2019年底选出这届业委会的业主大会上,通过了一项重要表决事项,即续聘物业且物业服务费5年内不变。但业委会上任后,半年内就两次提议召集业主大会就上涨物业费进行投票,最后被有关部门叫停。此外,小区绿化外包、消防改造等方面存在账目不公开等问题。部分业主联名要求换业委会,炒第五届业委会“鱿鱼”。

联名业主提到,小区有998户业主。2019年业委会换届选举,在统计得票率时,已确认参会但未按时表决的有300多票,不应被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因此业委会的选举未达到“双过半”的法律规定。2020年11月,李先生等14名业主联名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第五届业委会为非法,双方官司一直打到现在。

今年5月15日,业委会秘书杨女士突然在“杭州文锦苑业主服务群”“杭州文锦苑业主服务2群”和“文锦苑业主议事群”等多个微信群发布《关于14位业主告文锦苑第五届业委会法院判决书如下》的帖子,曝光了14名小区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具体住址等个人隐私。

“大的微信群有500人,除了小区业主还有其他人员。”李先生提到,打官司炒业委会“鱿鱼”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业委会曝光业主个人信息的做法不但有恐吓意味,且严重侵犯业主个人隐私。更让他们气愤的是,在业主报警和做笔录期间,业委会负责人本人或通过杨女士继续在微信群和小区业委会的公告栏曝光14名业主个人信息,其中两次还是在社区和派出所民警约谈业委会和提出告诫之后。

“如果不是业委会要求这么做,我一个秘书敢自作主张么?”面对采访,中大文锦苑业委会秘书杨女士反问记者。她承认带有14名业主个人信息的文书材料都是她在小区相关微信群和小区业委会公告栏上发布和公开的,但这都是按照业委会要求做的。业委会主任陆先生则表示,部分业主炒业委会“鱿鱼”属于小区重大事项,将带有业主个人信息的文书材料向全体业主公开,是对全体业主负责。至于是否侵犯个人隐私,他认为需要由法律来认定。

中大文锦苑小区所属的西溪街道文锦苑社区书记孙勤告诉记者,除了物业费调价被叫停之外,社区和街道等相关部门多次对中大文锦苑小区部分业主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但效果并不理想。她确认,接到部分业主投诉其个人隐私被业委会曝光后,社区和派出所的确约谈业委会并提出告诫。

“曝光14名业主的个人信息,在业主报警、社区和派出所都介入的情况下仍继续错误行为,业委会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浙江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建中认为,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规定,对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14名业主可以要求业委会负责人及具体发布的杨女士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已散布的隐私信息,公开向14名业主赔礼道歉。

据了解,14名业主或将以隐私被侵犯向法院起诉。(记者陈洋根)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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