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这是上海某银行在2019年5月31日发布的一则广告推文。这句广告语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贬损女性,给制作该广告的厚美公司下了一张30万元的罚单。厚美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广告费收入与处罚严重失衡,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但二审法院认为,该广告语的确低级庸俗,驳回上诉。(据6月8日《潇湘晨报》)
光看这个广告语,想必很多人都会一头雾水。原来,该条广告主要是宣传银行与某购物中心部分餐饮商户的优惠活动。很显然,广告公司觉得单纯说优惠不够吸引眼球,想要在标题上抖个机灵取个巧,没想到水平不够弄巧成拙翻车。
文字类、创意类的产品,由于观看者的主观看法不同,如何认定其违规,的确容易有争议。但是,面对大众的广告发布,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受众的感受,不去触碰法律道德的底线,也应该是个基本的常识。
这句广告语,大部分女性看来,当然觉得不适。短短一句话,用语粗俗、贬低女性、涉嫌性骚扰……毛病一大堆。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可以说大快人心。因为,类似的“标题党”现象在微信公众号领域层出不穷,各种“擦边球”打得飞起,不狠狠罚一次,很容易就“利”字当头,乱象丛生,污染传播环境,违背公序良俗。加强监管,从严整治,大家都会支持。
当然,就程序而言,该公司也有上诉的权利,喊冤被反驳之后,恐怕还是得反思一下,为什么在浩如烟海的创意中,偏偏要选择这种侮辱性极强、哗众取宠的广告语?究竟是对受众有什么误解,还是自己从一开始就存着抖机灵的心思,没有绷紧守法合规、好好说话的弦?
法院这么一驳回,对于所有广告经营者都是警钟:不要以为自己做得隐蔽,做得巧妙,善于辩解,就能钻法律的空子。不该有的想法不要有,不该越的雷池不要越,不能要的流量不要硬捞。否则,事后喊冤再大声,该付的代价一点都不会少。跟法律抖机灵,最后只会被罚得“一激灵”。(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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