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热点 >
6张照片出现三种价格 消费者质疑店家消费欺诈
2021-08-10 15:30:08   来源:每日商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明明店员说加6张照片只要450元,可为什么付钱时扣了我600元?”7月31日,消费者蒋先生在西湖区一家照相馆时拍照,选片时提出增加6张照片,结果付款时发现,扣除的金额与店员告知的不一致,于是,蒋先生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市长热线投诉此事。

蒋先生说:“发现扣款出现问题的时候,我当场就询问了商家价目表,结果价目表上显示的金额是540元。”据蒋先生的陈述,当时商家给出的解释是工作失误,实际需要扣的钱是540元。“由于当时已经很晚了,在派出所的民警出面协调下,商家承诺退还我200元,并写了承诺书。”

但对于6张照片出现了三种价格这一情况,蒋先生仍表示难以接受。“目前商家已经通过支付宝的方式把200元退给了我,但我还是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算不算‘消费欺诈’的惯用手段?如果当时我没有提出质疑,那我不就被多扣了费用?”

带着这一疑虑,记者第一时间向该家照相馆的店长核实了情况。店长表示:“的确由于我们管理方面的疏忽,导致新入职的看片师把价格说错了,造成了误会,而并非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对于蒋先生的这一遭遇,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解读:“商家的行为实际不属于消费欺诈。消费欺诈一般是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或者提供服务、产品时以次充好等。蒋先生遇到的情况涉及商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明码标价并按照规定收费。”

夏谨言说:“明码标价的意义在于,让消费者知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消费者看过了并且去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就要按照标价支付款项。”虽然商家店内有明确的价目表,但价目表的数字与商家告知的不一致,实际收费时要按商家告知的金额进行扣款。“明码标价要和实际收费一样才叫明码标价,收的比标的高就不叫明码标价了,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费用,消费者有权不支付。”(记者 周佳丽)

关键词: 消费 欺诈 照片 价格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