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区西丽街道一饭店老板为逃避燃气费,找包工头私改燃气管道。警方查实后,刑拘三人。
8月30日16时许,南山区西丽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一条线索:辖区内有饭店私改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南山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8月30日晚上,警方兵分两路,分别在宝安区、龙华区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嫌疑人向某(男,29岁)、张某星(男,47岁)、张某良(男,43岁)抓获。
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向某是一名工程包工头。5月28日,一家饭店老板找到向某,希望能降低经营成本,让他帮忙改造燃气管道,使天然气不经计量,事后提供8000元作为回报。
警方提醒: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所用管道都是燃气专用管,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在未经许可和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根据《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这一类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记者 罗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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