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父母只能申报一个人吗?
1、个人所得税赡养父母能申报两个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的是2000元定额扣除,也就是说不管是家中一位老人或两位老人年龄满60周岁,都统一按照2000元的标准扣除。如果纳税人非独生子女,还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费用。对于子女都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以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扣除。
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延期申报?
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逾期未申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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