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资料图】
2、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
3、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4、按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明确交付的配套设施的条件,以便在交付时有相关的依据。
6、但是若未能达到要求,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追究违约责任。
7、扩展资料按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开发产品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当期实际发生的,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入成本对象;当期尚未发生但应由当期负担的,除税收规定可以计入当期成本对象的外,一律不得计入当期成本对象。
8、还有对预提费用的规定是,除税收另有规定外,不得在税前扣除。
9、但目前,对内资房开企业还没有预提未完成配套设施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的规定。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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