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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陆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陆伟先生离任后仍担任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职务,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陆伟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陆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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