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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国风指的是什么?诗经十五国风谁写的?都是当时很有名的诗人
2022-07-19 13:21:48   来源:环球快报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即西周时期十五个不同地区的乐歌,是从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带有地方色彩的民间歌谣。

《国风》是《诗经》的组成部分。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 王风 》、《 郑风 》、《齐风》、《魏风》、《唐风》、《 秦风 》、《 陈风 》、《桧风》、《曹风》、《豳风》,共160篇,合称十五国风。《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诗经十五国风谁写的

诗经十五国风的作品大都是当时很有名的诗人写的

叶德辉《藏书十约》云:“书不校勘,不如不读。”古籍流传,讹误难免,即使是最为通行、最具权威性的善本也未必尽善尽美。以《诗经》十五国风正文为例,阮刻《十三经注疏》本《毛诗正义》和据清代武英殿本影印的朱熹注本《诗经集传》就有多处字句并不一致(详见附录)。

《诗经》收录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十五国风本为口耳相传的民歌,记录时必然会造成文字上的歧异,因为“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乡,同言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经典释文·条例》引郑玄语)。汉代传《诗》者有鲁、齐、韩、毛四家。鲁、齐、韩三家为今文经学,现皆亡佚,仅存《韩诗外传》;毛诗为古文经学,盛行于东汉以后。随着汉字形体的发展演变,古文经书被不断转写,最终成为我们今天见到的楷书经籍。几经改变,文字上自然会出现歧异。

传抄中的讹误,也是造成经籍文字歧异的重要原因。古谚说:“书经三写,乌焉成马。”《广韵·六至》引《诗·陈风·墓门》:“歌以谇止”,今本《毛诗正义》与《诗经集传》“谇”字均作“讯”。《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也作“讯”,陆德明注:“本又作谇”。钱大昕指出“陆氏《释文》谇讯不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戴震《毛郑诗考正》也认为“讯乃谇转写之讹”。1977年在阜阳出土的汉简《诗经》也作“谇”,可证今本作“讯”确系转写之讹,因形近而误。 由于避讳省笔而造成的字形差异在《毛诗正义》和《诗经集传》中也不乏其例,如《诗经集传》中的“丘”字《毛诗正义》写作“ ”,《集传》中的`“昏”字《毛诗正义》写作“昬”。(唐朝讳“民”,唐石经遇“民”字皆作“ ”,而偏旁从“民”者,尽易为“氏”,如“岷”作“ ”,“泯”作“ ”„„故

“昏”字亦为“昬”省笔而成。)

《诗经集传》中《卫风·竹竿》正文第二章为:“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后一句在《毛诗正义》中则写作:“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究竟孰是孰非?

“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一句在十五国风其他诗篇中也时有出现,如《邶风·泉水》:“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又如《鄘风·蝃蝀》首章:“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但其第二章却为:“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此处不作“远父母兄弟”,显然因“弟”、“雨”古音差异很大。“弟”为脂部字,与同属脂部的“泲、祢、姊、指”押韵;在《竹竿》中,“泉源在左,淇水在右”的“右”字不与“弟”字同韵,而和“母”字同韵,均为之部字。

孔颖达《正义》云:“诗之大体,韵在辞上。”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云:“诗人之词必用韵,故倒句尤多。《桑柔篇》(即《诗·大雅·桑柔》):‘大风有隧,有空大谷。’言大风则有隧矣,大谷则有空矣.今作‘有空大谷’,乃倒句也。”王念孙还指出,《庄子·山木篇》“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本作“一下一上,以和为量”,“上”与“量”为韵;《秋水篇》“无东无西,始于元冥,反于大通”中“无东无西”本作“无西无东”,“东”与“通”为韵。上下东西,人所恒言,后人即因口耳习熟而妄改古书。

以此可见,“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合乎韵律,当为《诗经》原文。同时,《诗经集传》“远父母兄弟” 一句“弟”字下仍有“叶满彼反”四字,“满彼”正与“母”字古音相合,可证朱熹所传之本仍作“远兄弟父母”,今本误倒其文则非韵。

另一可依用韵来判断其讹误的例子见于《周南·汉广》。《诗经集传》和《毛诗正义》中《汉广》首章均为:“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其中“息”为入声职部字,而“休、求”均为平声幽部字,理当押韵。且此章中“不可求思”、“不可泳思”、“不可方思”均以“思”为语辞,“息”、“思”形体极为相似,“不可休息”实为“不可休思”,《韩诗外传》卷一即作“思”字。

《王风·丘中有麻》首章曰:“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传》曰:“施施,难进之貌。”《笺》曰:“施施,舒行伺闲,独来见己之貌。”孔颖达《正义》云:“‘将其来施施’,旧本当作‘将其来施’四字。”此说见于《颜氏家训·书证篇》:“《诗》云:‘将其来施施’。《韩诗》亦重为‘施施’。河北《毛诗》皆云‘施施’,江南旧本悉单为‘施’。俗遂是之,恐为少误。”可见颜之推以江南旧本为非。今本《诗经》皆作“施施’,可能即由颜说定之。但《丘中有麻》一诗共三章,每章四句,每句四字,若以旧本为非,则独有“将其来施施”一句为五字。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指出:“古书有涉注文而误衍者。”其实《丘中有麻》经文只一“施”字,而《传》、《笺》并以“施施”释之,所谓以重言释一言也。《诗经》中有不少这样的例子:

《邶风·谷风》:“有洸有溃,即诒我肄。”《传》云:“洸洸,武也:溃溃,怒也。”《笺》云:“洸洸然,溃溃然,无温润之色。”

《卫风·硕人》:“硕人其颀。”《笺》云:“长丽俊好,颀颀然。” 《卫风·氓》:“咥其笑矣。” 《传》、《笺》皆云:“咥咥然笑。” 《大雅·桑柔》:“旟旐有翩。”《传》云:“翩翩,在路不息也。” 《商颂·那》:“庸鼓有斁,万舞有奕。”《传》云:“斁斁然盛也,奕奕然闲也。”

由此可见,今本“将其来施施”,即涉《传》、《笺》而误衍一“施”字,此句当以江南旧本为正。

另外,《魏风·园有桃》一首中,《毛诗正义》:“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不我知者,谓我士也罔极”,“不我知者”《诗经集传》作“不知我者”。阮元认为,经文原是“不我知者”,郑笺云:“不知我所为歌谣之意者”,《正义》依之,但不应据此将原文改为“不知我者”。

《魏风·硕鼠》是一首广为人知的诗篇,其中“乐土”、“乐国”、“乐郊”重叠成句,更是让人经久不忘。但是,读遍十五国风,叠句成文者甚多,却没有类似于“逝将去女,适彼乐士。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的重叠方式。例如:

《召南·江有汜》:“江有汜,之于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邶风·匏有苦叶》:“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鄘风·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王风·中谷有蓷》:“有女仳离,嘅其叹矣。其叹矣,遇人之艰难矣。”“有女仳离,条其歗矣。条其歗矣,遇人之不淑矣。”“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矣。”

《王风·丘中有麻》:“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齐风·东方之日》:“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

《魏风·汾沮洳》:“彼其之子,美无度。美无度,殊异乎公路。”“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

《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 《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鸤鸠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带伊丝,其牟伊骐。鸤鸠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鸤鸠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国人。正是国人,胡不万年。”

《诗经·魏风》共七首,除《硕鼠》外,《汾沮洳》、《园有桃》两首也叠句成文,所重复的也都是前一句而不是其中的某个词,可见这是《诗经》叠句成文的特有方式,《硕鼠》又怎会例外?而《韩诗外传》引此诗,则作“逝将去女,适彼乐土。适彼乐土,爱得我所。”“逝将去女,适彼乐国。适彼乐国,爰得我直。”正合乎《诗经》叠句成文的方式,当以此为正。

毛诗、韩诗本当一致,为何出现此种差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云:“古

人遇重文,只于字下加二画以识之,传写乃有致误者。”可见这是因为叠句从省不书,写成“适彼乐土==”,后人传抄时误作“乐土乐土”了。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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